Karen之隨想...

Wednesday, October 25, 2006

大意

一早回到公司,老闆跟你說:「有張單做錯了」
心底裏涼了一涼,大事不妙。

是的,是我大意之過,一個小小的錯,害公司損失幾萬元。在公司工作了兩年,從來沒嘗過這種小錯,實在不是味兒!按例也應跟老闆道聲歉,他的回應是:「不要緊」實在太好了!沒有指責,但我很內疚呢!

整個早上把手頭上剛完成的單從新對了一次,感恩沒有錯,否則不再是幾萬元的小數目了,哎!十萬個悶悶不樂!

6 Comments:

  • 講到大意,我諗我認第二無人會認第一啦! ......你知啦......

    By Anonymous Anonymous, at October 25, 2006  

  • 哈,哈‧大家都這樣啦!記憶中你最大意是煮東西時忘了開爐,結果..哈..而我除了間中乘錯車、打破家中的貴花瓶、把電飯煱的電線燒了外,好像也沒什麼了,也許有也忘了。

    By Blogger 隨想..., at October 27, 2006  

  • 不用太在意啦, 這種事以後小心點就是。
    通常這種事只會發生在我身上,有時會想,是不是自己太笨呢?不過睡醒後又沒事啦。

    By Blogger sanna, at November 01, 2006  

  • 好一句「好像也沒什麼了,也許有也忘了」,我好像看見恐怖大王了!

    你千萬別碰我的小黑,要是她有任何不測冬瓜豆腐咸魚青菜粥粉麵飯的話,我可是會殺人的。

    By Anonymous Anonymous, at November 05, 2006  

  • 我有時候是有一點點的大意,用不著用恐怖大王來形容吧!

    By Blogger 隨想..., at November 06, 2006  

  • 正所謂「一字錯」(之後自己想吧)

    我曾經試過被人踩到正在充電的PDA之充電線,結果充電器的插頭彎了,內裡線路斷了,修不好而要換一個新的。

    不幸之中的大幸是,PDA沒跌壞,螢幕沒了跌爆;不幸之中的小不幸是,當時我身處北京,沒法配火牛;又,小不幸之中的南北杏是,沒過幾天我就回香港了。

    By Anonymous Anonymous, at November 07, 2006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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